一、办理地点
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大厦9楼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二、办理地点
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大厦9楼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三、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四、办理材料
填报内容真实,齐全;格式统一;需加盖公章。
标记清晰,材料真实,齐全。
简明扼要阐述,内容完整。
材料真实,与原件一致。
材料真实,齐全,与原件相符。
材料真实,齐全。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分厅(http://wsbs.chaozhou.gov.cn/)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当场发放《收件回执》。湘桥区农林业局业务股室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收到《收件回执》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如没通知补正,自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视为正式受理。
3.审查配合
湘桥区农林业局受理申请材料后,对其进行审查,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潮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潮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当场发放《收件回执》。湘桥区农林业局业务股室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收到《收件回执》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如没通知补正,自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视为正式受理。
3.审查配合
湘桥区农林业局受理申请材料后,对其进行审查,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结论。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潮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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