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1号楼二14号窗口
四、办理机构
茂名市教育局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茂名分厅(网址:http://wsbs.maoming.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窗口接收受理人员根据本《指南》规定的审批条件对举办者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预受理的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所送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同时出具电子版《不予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网上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即更正的,退回当即更正后予以预受理。核验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再重新预受理。预受理后,申请人自行到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进行纸质材料审核,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窗口受理后,由茂名市教育局审查人员对申办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核查申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茂名市教育局行政会议研究同意,由茂名市教育局出具《筹设批准书》或同意开办民办学校的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提出申请,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接件受理人员根据本《指南》规定的审批条件对举办者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所送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退回申请材料,同时出具纸质《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核验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纸质《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再重新受理。
3.审查。窗口受理后,由茂名市教育局审查人员对申办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核查申办学校的办学条件,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茂名市教育局行政会议研究同意,由茂名市教育局出具《筹设批准书》或同意开办民办学校的批复;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