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
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
第三十五条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2.现场提交资料;3.受理;1)受理审核,2)补正材料,3)受理决定,4)收件转办。4.审查;5.作出决定;1)决定,2)证件制作,3)证件送达,4)归档.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1)取号,2)申请接收,3)登记,4)申请编号,5)收件凭证。2.受理;1)受理审核,2)补正材料,3)受理决定,4)收件转办。3.审查;4.作出决定;1)决定,2)证件制作,3)证件送达,4)归档.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