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规则:
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两个号码为一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在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
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须注意的是,星期六、星期日因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不实施“尾号限行”。
限行时间:工作日的7:30~20:00
限行范围:
1、限行时间及区域: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7:30—20:00,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2、限行范围: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
3、从2015年春节开始,类似将周末调整为工作日的,均不再实施成都市城区汽车尾号限行措施。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2、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3、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u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4、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规定红色预警多种运输车绕城内禁行,根据《通告》,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交管部门将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旦出现一级预警(红色),规定红色预警多种运输车绕城内禁行。将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一旦出现二级预警(橙色),除了上述限制车辆不能在绕城内行驶外,工作日的7:30至20:00,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三级预警(黄色)时,每日7:00至21:00,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尾号限行违规处罚:
对违规驶入限行路段的车辆,及侵走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进行抓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规驶入限行路段,将面临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而侵走专用道则将面临罚款100元。
限号原则上是闪多少次处罚多少次,但同一时段同一路段违反禁令标志行驶肯定是同一违法行为;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则为多次违法;同一时段不同路段违反禁令标志驶入限行路段,属于多次违法;不同时段同一路段违禁行驶,同样属于多次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