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黔南州旅发委质量监管科(0854-8282400)
二、办理流程
受理
特殊环节
审查
制证
监管
本事项为全程网办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不需要到现场即可办结,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申请人到银行办理质保金存储手续
《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
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旅行社进行依法监管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颁发允许设立旅行社批复
三、办理地点
黔南州旅发委质量监管科(0854-828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