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离异后均未再生育,原唯一子女算独生子女;
2、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后与其他有子女者结婚,但均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则原生子女为独生子女;
3、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但第一个孩子系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并接受处理后,可以按照“单独两孩”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
4、父母曾经生育多个子女,但目前仅存一个的,不符合独生子女的定义;
5、夫妻双方都是外省(市、区)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能按照四川省的“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6、再婚夫妻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