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好为鼓励类高新技术产业;
(2)较早进入改制程序的公司;
(3)较早进入中国、投资大、期限长,并具有一定程度“本土化”的知名公司,“两头在外”在公司将有可能遇到障碍;
(4)盘资不是很大的公司,跨国公司大多资产很大,但整体上市将分流太多市场资金;
(5)没有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公司,深一步讲,没有明显利用“转移定价”等方式避税的公司;
(6)与外经贸部及中国证监会及早表示上市意向并联络的公司。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现有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申请上市发行A股或B股,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上市与上市后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2)申请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为按规定和程序设立或改制的企业;
(3)上市后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非上市外资股比例应不低于总股本的25%;
(4)符合上市公司有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条件。
1、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3、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4、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5、上市后分红派算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