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申请立户
①自治区机构改革办公室批复文件;
②立户单位证明;
③现有干部职工家属花名册;
④单位所在门牌号。
2、收养落户申请
①落户单位证明或居委会证明;
②收养证;
③公证书(弃婴可不办理);
④收养人申请;
⑤原籍户籍证明;
3、退伍、转业、复员落户
①单位证明;
②退伍证;
③转业证;
④复员证;
⑥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介绍信;
⑦西藏自治区复员退伍军人落户证明。
4、军人自主择业落户
①转业证;
②市人事局自主择业人员花名册;
③市人事局入户证明;
④市人事局调动介绍信。
5、毕业分配落户
①落户单位证明;
②本人毕业证;
③大中专毕业分配处开具的《报到证;
④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
⑤劳动部门的推荐书。
6、退学落户
①本人退学证;
②落户单位证明(包括辖区派出所的审核意见);
③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
7、招生录取落户
①学校录取通知书;
②迁移证;
③录取人员花名册;
④区教委录取分配名额文件;
⑤录取学校入户证明。
8、招工录用落户
①录用单位落户证明;
②劳动局录用文件和录用表;
③户籍证明。
9、退休安置落户
①落户单位证明;
②退休安置表;
③退休证;
④户籍证明。
10、工作调动落户
①落户单位证明;
②组织或劳动人事部门调动介绍信;
③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
④区外: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劳动人事部门印章;
11、劳教释放人员落户
①落户单位或居委会证明(需派出所证明户口何时注销);
②释放证。
⑥收养人户口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