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顺德区大良顺峰工业区农业大厦二楼区农业局一窗受理分中心
二、办理地点
顺德区大良顺峰工业区农业大厦二楼区农业局一窗受理分中心
三、办理材料
1、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写上“与原件相符”2、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申请表须如实填写,申请人签名,收原件。
1、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写上“与原件相符”2、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如没有营业执照,可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签注已登记标志并收取复印件
收取原件
1、查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写上“与原件相符”2、提交
收取原件。
四、办理时限
2(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佛山顺德区分厅提出申请。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佛山市顺德区农业综合监督所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应证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农业综合监督所行政审批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佛山市顺德区农业综合监督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料,并资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应证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佛山市顺德区农业综合监督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