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养老保险转移方法
一、省内转移条件
1、返回成都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
2、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已在成都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
3、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已在成都累计缴费满10年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省内转移资料
转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查询清单、本人身份证(由单位/他人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转出:身份证、社保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三、省内转移流程
(一)转入流程
1、首先必须在成都市办理参保手续;
2、参保人备齐转出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本人身份证到成都社保局或分局办理转入手续;
3、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4、参保人凭接收函等相关资料到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
5、参保人员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人员个人账户情况明细表》及本人身份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出程序
1、参保人员办理暂停养老保险缴费手续;
2、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暂停手续后,持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机构打印缴费清单;
3、参保人员持转入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4、参保人持转出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人员个人账户情况明细表》到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