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也称原产地名称,是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
产地标记,也称货源标识或产地名称,由名称、标识或符号组成,用以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特定国家、地区或特定的地方。
尽管产地标记与地理标志都有表明所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但产地标记只表明商品的制造地。
全国地理标志的保护体系正逐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目录正初步形成,一批有影响的地理标志正强势涌现,但是地理标志的综合价值还没有得到发挥。在第二次调研中,我们发现存在许多影响地理标志综合价值的因素。
1、地理标志在不同部门申请注册时,名称不够规范,有时申请主体不统一,难免发生利益冲突,不利于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
2、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存在放大倾向。特别是同一产品,有按县域命名的名称,同时又存在按地市命名的,甚至存在按省域命名的名称。大名称包含小名称。地理标志地区范围不一定越大越好,太大给有效保护增加难度。化大为小、精准命名保护不妨也是一个好办法,符合市场细分原理。
3、注而不用,用而不管,管而不畅。地理标志重申请注册轻使用管理,对地理标志乱局不采取措施,对广大的中小企业和农户使用地理标志不备案、不管理、不作为、不服务,地理标志的作用得不到发挥。
4、地理标志企业规模比较小,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不足,“品牌战略”工作推进不够,普遍存在“小而不精、大而不强”的现象。应该说,地理标志市场既需要“大-众名品”,也需要“小众精品”。
5、地理标志研发能力弱,对关系到地理标志长远和共同利益的事情关注不够,存在“公地悲剧”现象和“诚信危机”。
6、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的社会关注度需要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