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4号窗口
二、办理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4号窗口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四、办理材料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和相关表格及样本可在惠州市龙丰上排新联路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服务窗口免费领取,或在惠城区水务局网站http://swj.hcq.gov.cn/免费下载。
2.网上提交。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惠城分厅(http://qxwb.huizhou.gov.cn/wsbs_hcq/)通过网上在线申请,附件材料以扫描上传、传真、邮寄或面交等方式同时报送。
3.申请编号。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惠城分厅网站(http://qxwb.huizhou.gov.cn/wsbs_hcq/)通过网上在线申请的,网站接受申请材料后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即时反馈给申请人
4.收件凭证:
1)申请人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受理人应以短信、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收件凭证获取方式,其中通过网上办理的,应说明申请人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
收件凭证的内容包括所接收到的申请材料名称、收件时间、申请编号、申请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其中,以信函、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件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2)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发申请收件凭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和相关表格及样本可在惠州市龙丰上排新联路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服务窗口免费领取,或在惠城区水务局网站http://swj.hcq.gov.cn/免费下载。
2、申请接收:
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部门: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服务窗口,地址:惠州市龙丰上排新联路惠城区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
2)网上提交。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惠城分厅(http://qxwb.huizhou.gov.cn/wsbs_hcq/)通过网上在线申请,附件材料以扫描上传方式报送。
3)现场提交。接收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永联路区行政中心3号楼八楼814室。
3、提交时间:
1)窗口、现场提交:周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提交:时间不限。
4、申请编号:
1)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惠城分厅网站(http://qxwb.huizhou.gov.cn/wsbs_hcq/)通过网上在线申请的,网站接受申请材料后自动生成申请编号并即时反馈给申请人;
2)申请人通过办理窗口方式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受理人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受时间予以登记后,当场或在5日内以短信、信函或电子邮箱告知申请人。
5、收件凭证:
(1)接收申请人现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
(2)申请人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受理人应以短信、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收件凭证获取方式,其中通过网上办理的,应说明申请人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
收件凭证的内容包括所接收到的申请材料名称、收件时间、申请编号、申请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其中,以信函、传真的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件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3)河道采砂许可证核发申请收件凭证: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