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90(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三、办理材料
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属自有校舍的,需提交产权证明;属租房办学的,需提交经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有资质的鉴定单位出具的房屋建筑质量检测鉴定报告,满足幼儿园安全使用要求
提交原件
政府产权幼儿园、未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改造型幼儿园可不用提交
验原件收复印件
验原件收复印件
联合举办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如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开办经费达到相应配置标准。
建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室内空气检测报告、合成材料运动场面层有害物质检测报告(运动场地面层使用合成材料的需提供,并符合《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控制标准》:SJG29-2016)
章程双面打印。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成员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建筑平面图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出图专用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验原件收复印件
(1)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2)举办者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园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保健人员上岗培训证,教师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财会人员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会计资格证书,保育员提交身份证、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