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即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支持性文件;
2、受理: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受理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函;
3、审查:根据审批依据进行审查;
4、核准:出具正式文件予以备案。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
1、红花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安分局分中心(公汽公司旁治安大队)
2、汇川公安分局洗马路派出所;
3、新蒲公安分局新蒲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