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必须如实按要求填写申请《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弄虚作假或不如实填报的一经发现,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各类申请表均免费领取使用,申请人既可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旅游公司免费领取。
(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正楷字体,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申请人年满14周岁的须由本人亲自填写,14周岁以下的可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填写。
(二)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时须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填写内容必须与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一致。
(三)"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四)"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
(五)"文化程度"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
(六)"常住户口所在地"指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七)"联系电话"指可随时联系的电话。
(八)本人是"国家公务员、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财务总监、科研、医疗、大中专院校副高职称以上人员金融、保险系统人员、其他人员"一栏按本人真实情况填写,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或财务总监、科研、医疗、大中专院校副高职称以上人员金融、保险系统人员的一律填写其他人员。
(九)"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工作单位。无单位的可不填。
(十)职务或职别,无单位的可不填。
(十一)"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填写现在工作单位的地址、单位电话以及单位的邮政编码,无单位的可不填。
(十二)"申请类别"、"拟出境时间"、"前往地区"按申请要求打勾、填写。
(十三)"原通行证号码、有效期至:年月日签发地"一栏按照已经持有的通行证的内容填写,如果曾经办理多本通行证的,按照最近办理的通行证的内容填写。
(十四)"申请签注种类"共分为7种,16类。申请人根据自己的要求打勾即可。
(十五)"港澳亲属"主要针对赴港澳探亲的申请人,探亲类以外的申请无须填写。
(十六)"取证方式"一栏,可根据自己的要求打勾;其中选择"需要手机发送审批状况信息"的,必须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
(十七)"投递地址"一栏由选择了邮政速递的申请人填写,所填的内容必须清楚无误,否则无法将证件送达。
(十八)"受理单位、审批单位意见"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
(十九)"申请人声明"一栏由申请人本人填写,14周岁以下的可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填写。
(二十)已经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要提交单位意见。
(二十一)"申请人身份证复印栏"和"申请人户口簿复印栏"由申请人按照规格将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贴在上述栏目内,属于异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不用户口簿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