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提交资料需完整齐全、需内容清晰、完整无污损。——渔业船舶所有人所在地为广东省中山市。——渔业船舶未在境外登记,曾在境外登记但已经终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籍。
二、办理机构
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三、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C13窗口
四、办理材料
1)申请表符合规范,内容清晰、表述清楚、完整无污损;2)“申请方负责人”一栏需由申请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应与船检证书等相关提交材料内容一致;4)申请渔业执法船抵押权登记的,应在附注中注明用于海洋执法还是内陆执法。
1)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2)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3)渔业船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共有的,还应当提交共有协议复印件。
合同需内容清晰、完整无污损;
需申请人签章。
1)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2)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证明文件需内容清晰、完整无污损;
1)抵押权转移的需提交;2)合同文件和证明文件需内容清晰、完整无污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