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临时账户退休怎么办理
你在省外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临时账户,说明你在省外参保时属于“4050”人员(女年满40岁、男年满50岁),是不可能在临时帐户所在地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的。
你可以按下列办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如果你在户籍地也存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那就应该将临时帐户转到你的户籍地(待遇领取地)。
2、如果你在户籍地不存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将临时帐户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待遇领取地)。
3、如果你在户籍地不存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应将临时帐户转到户籍地(待遇领取地)。
你现在需要做的是,先向建立临时帐户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手续;再向待遇领取地申请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