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办理机构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五、办理材料
会议纪要是指拟申请登记该社会团体召开的成立大会的记录,内容应包括:(1)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以及通过选举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监事或监事会成员情况;(2)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人或监事会负责人的情况;(3)审议并通过章程草案;(4)明确开办资金数额及出资者出资金额;(5)明确办公场所;(6)明确内设机构组成。要求所有参会会员签名。
办公场地使用权证明。如租赁物业的,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如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的,同时出具无偿提供住所证明及住所本身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内容应包括住所地址、面积、使用期限等。
此表所填数据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错填漏填均视为无效。登记表表需要拟定法定代表人签字,领取登记证书时,领证人需要签字。
此表所填数据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错填漏填均视为无效。登记表需要拟定秘书长以上负责人签字,领取登记证书时,领证人需要签字。
1.网上提供电子版提供清晰的彩色扫描件。2.纸质材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式2份。3.人事关系证明文件或个人无犯罪记录声明书,材料原件1份。
有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社会团体需出具有主管(指导)单位批准文书。校友会需出具该校同意支持校友会成立的函。异地商会需有当地政府出的支持函。
网上填报打印,按表格提示签字、盖章。
网上填报打印,按表格提示签字、盖章,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填报打印。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或是银行出具的询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