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阿米来信说老公经营一家公司,股东是他们夫妻俩,股权比例为7∶3。现在发生离婚纠纷,有人说应按工商登记的比例分割股权,也有人认为应该平分股权。请问该公司股权按什么比例分割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吴*臻指出,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受公司法调整,该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如何分割受婚姻法调整。因此,如果没有其他特别约定,法院不会按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进行分割,而是作为共同共有的股权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07)民二终字第219号“彭*静与梁*平、王*山、**金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侵权纠纷案”中指出,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夫妻双方登记注册公司时应当提交财产分割证明。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名下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作为共有人,夫妻双方对该项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夫妻公司
所谓夫妻二人公司即仅由夫妻二人作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的公司法并未就夫妻设立公司设定特殊规则。199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此规定是夫妻同为发起人设立公司时的历史性规定,现在已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