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证遗失补办所需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单方申请书)。
2、身份证(含共有权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提供户籍证明)(出示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
3、授权委托代理的应提供: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收取正反面复印件);代理境外委托的应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4、授权委托代理土地登记机构代理的应提供:代理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机构资质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刊登遗失启事的《南京日报、《扬子晚报或其它南京公开发行量较大的报纸(收取整版原件)、查询单或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注:登报满30天后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