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登记二部门联合收件清单
(一)下列为二个部门共同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2份)
2、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不动产登记证明单或增量房确权证明等权属证明。(2份)
4、增量房购房合同原件;(2份)
5、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其他需要的有关证件。(2份)
(二)地税部门另需要的材料
1、享受税收优惠的应提供减免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的提供《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存量房购入时发票及契税票(非居住用房)。
涉税需要减免的提交下列材料:
1.家庭唯一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
(1)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有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单身证明、户籍底档或其它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件。
(2)纳税人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电子文件)。
2.拆迁减免契税优惠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拆迁房屋交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拆迁户被拆迁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拆迁补偿款收款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5)拆迁权益确认书(非原拆迁房屋产权人享受拆迁权益时提供)。
(6)被拆迁人与安置人(购房人)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房产赠与税收优惠
(1)夫妻结婚证或户口本。
(2)无偿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交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证明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出售家庭满5年唯一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
(1)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有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离婚判决书、单身证明、户籍底档或其它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件。
(2)纳税人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管部门电子文件)。
(3)住房持有满5年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契税票等。
5.房产继承税收优惠
(1)继承公证书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继承文书。
(2)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离婚分割财产税收优惠
(1)离婚协议及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