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边境通行证由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设有公安边防机关的沿海地区,由公安边防部门负责办理;未设有边防机关的地区,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治安或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烟台各县市区办理地点如下:
芝罘区: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6631573)
莱山区:莱山区公安边防大队(6885288)
开发区:开发区公安局办证大厅(6384110)
牟平区:牟平区公安边防大队(4212586)
福山区:福山区公安局外事科(6352110)
蓬莱市:蓬莱市公安边防大队(5642100)
龙口市:龙口市公安边防大队(8517352)
莱州市:莱州市公安边防大队(2211286)
招远市:招远市行政审批中心(8166773)
莱阳市:莱阳市公安局行政服务处(7265911)
海阳市:海阳市公安边防大队(3228256)
栖霞市:栖霞市公安局户政科(5217266)
长岛县:长岛县公安边防大队(3212480)
有效期限:
《边境通行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前往深圳、珠海特区,证件有效期最长可为1年。因故不能如期前往或需要逾期逗留边境管理区的,可在《边境通行证有效期内到签证机关申办延期手续,延期只办理一次,时间不超过1个月。经常出入边境管理区的公务人员,证件有效期可签至1年,期满不再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