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
1、到车管所、交警分局、登记服务站、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3、到牌证窗口领取号牌。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