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的使用许可是行政许可,办理校车的使用许可是不收取费用的。
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2、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3、公安部审核
4、教育行政审批部门提出审批意见,报人民政府。
5、人民政府审批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九条 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