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51,52综合窗口,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428号,乘车路线为9路、11路、27路公交线路经停。地图见
二、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5自然日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所列明的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形式要求。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所提交的申请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列明的申请条件;按照审查环节的审查结果作出决定。
下列情形的一种:1.所提交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准予同意办理。2.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不予同意办理。
制作、送达下列证件的一种:1.市科技局关于XX防震减灾科普基地认定的初审意见。2.《不予同意办理决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