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新房产权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成都新房产权证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房屋产权证的补办手续

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如下:

①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②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③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注意!这几种情况下,婚前购买的财产可能不属于婚前财产

一、在哪些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婚前财产第一种情况是婚后将配偶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

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是多久  有关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的法律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分公司设立的流程有哪些

分公司设立的流程有哪些分公司设立的流程:1. 找办公室:写字楼或商住或普通住宅都可以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租房不是写字间的,还需要让房屋所在的业主委员会签字盖章,否则工商不受理。(注册公司对地址的要求:提供的资料应该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事实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

一、买卖事实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几种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几种在二手房买卖中,会出现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情形。那么,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其一,购房人首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未书面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如下:  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不仅仅看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如果有买卖事实的存在,诸如交付货款、支付货物等行为的发生,也可以以此作为买卖合同的成立的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合理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理退房的情形有哪些一、延迟交付房屋一般超过3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

买房违约法律怎么规定

买房违约法律怎么规定买房违约怎么处理:你和房主之间是否已经签订了具体的买卖合同或者是关于买卖房屋的协议,如有这些协议的话,而房主确实存在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对方既不履行也不承担责任,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法》第一百零七

合同部分履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合同部分履行可以要求赔偿吗  合同部分履行主要的问题就是合同为完全履行,那么如果双方提前约定了合同必须全部履行,此时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所要一定的补偿。  1、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如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在此种部分履行情况下,应限定合同的解除。一般来说,除非债权人能

房屋拆迁安置面积差的规定

一、房屋拆迁安置面积差的规定有关于这个是没有明确地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实践中一般是按照房屋买卖中有关面积的规定来进行的,具体法条的规定是这样的:房地产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
9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