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宁河区芦台镇金华路(原绿洲大厦)宁河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二、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三、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2003年)第16条;《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2003年)第9条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nhqzwfw.tj.gov.cn/)
四、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