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http://www.zhwsbs.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审批机关;
5、现场领取审批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个人)或委托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核实申报材料,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发出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以受理,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
4、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申请单位(个人)或委托人凭受理回执到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办事窗口取回有关批件。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机构
高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三、办理材料
(1)属于猎捕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经县级林业行政部门查验的特许猎捕证;(2)属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提供驯养繁殖许可证、物种驯养繁殖档案或收购种源的许可文件;(3)属于进口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提供国家林业局批准进口文件和允许进口证明书;(4)属于含野生动物成分产品的,提供所含野生动物成分原料的合法来源有效证明、年度生产计划和产品成分表等。
(1)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活体用于驯养繁殖种源的,须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以及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2)向外省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活体的,须提交相关省份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3)申请出省运输、携带的,提交《广东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省运输证明申请表》;(4)涉及食用的,提交相应主管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需包括实施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利用方式、责任人等内容。
申请人签字,加盖公章。
核查原件后退回,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