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护照加注办理的地点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
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3、曾持照加注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回执单
3、居民身份证(已满16周岁)
4、未满16周岁:提交居民身份证(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本人原护照
7、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8、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要求特殊调控地区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
9、提交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提交变更或加注申请—填表交表—检验核对信息—部门审批通过—制证发证.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签发
15元/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