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5、办结。
办理条件: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