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析产手续需要离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经过公证的双方离异协议(上面注明房产分割情况),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家庭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重新办理一人姓名房产证。
1、房屋析产: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称为房屋析产。
2、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如果想要出售夫妻共有产权的房屋,在离婚时就必须要办理离婚析产手续,进行房屋财产分割。
3、办理房屋析产应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一、北京房屋产权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一)北京市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须提交的材料
1、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
(1)本市居民:居民身份证或中国护照(新版身份证正反两面都复印);
(2)外省市居民: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中国护照(卖方为外省市居民的可不提供暂住证);
(3)军人: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员证或军官退休证或文职干部退休证或离休干部荣誉证;
(4)港澳同胞: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居民身份证或往来大陆通行证;
(5)台湾同胞:台胞证或旅行证或经确认的身份证明;
(6)外国人: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无外国人居留证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
(7)境内法人、其他组织: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地税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需上级单位同意出售/购买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
(8)境外法人、其他组织(含港澳台):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提交的其他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市局及单位整栋房屋);
(3)买卖协议书原件(三份);
(4)原购房合同原件(已购公有住房必须收取,另原购房发票,契税票等票据尽量收取以便办理涉税事宜);
(5)央产房的提交《央产上市申请表》及物业、供暖结清证明(大兴区交易也需提交物业结清证明);
(6)购买产权五年内经济适用房的提交《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批表》;
(7)卖方配偶同意出售意见书;
(8)已购公房标准价上市的提交原产权单位同意其上市及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二)在北京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税务申报、测绘、确权;
2、产权过户;
3、领取房屋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