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名誉侵权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由被告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也可由侵权行为发生地基层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今人们利用诉讼的方式维权愈加普遍,在维护个人名誉权方面也是一样,但现实中侵权人即使败了官司可能也不会支付赔偿款项,此时作为受害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由于应当履行义务的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益迟迟得不到兑现,不仅严重损害司法权威,而且极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是社会中一个不容忽视的不稳定因素。法谚有云,执行是正义实现的最后一公里。
当受害人申诉后对方拒不赔偿的话,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现实中法院会通过以下措施:
一、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