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齐全,并通过相关机构的检验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以后即可领取出生证明。
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婴儿出生一个月内:
(1)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由产科病区签发);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一个月至一年:
(1)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由产科病区签发);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延时领证情况说明。
3、婴儿出生一年后
(1)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由产科病区签发);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延时领证情况说明;
(5)司法许可机构开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4、代办:
原则上要求婴儿母亲亲自办理,除母亲以外的人,包括婴儿父亲办理,皆属于代办。
代办须提交婴儿母亲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书上的母亲签字必须由婴儿母亲亲笔签字并摁手印。
注:一般《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在婴儿出生所在的妇幼保健院或医院办理,如果是在这些机构以外出生,则需要携带亲子鉴定证明、接生证明以及接生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妇幼保健院办理。
按照个人情况带齐上诉资料到婴儿出生所在或户籍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并填写。资料上交以后,由发证机构审核资料、查验证件、核实亲子关系。条件合格的,五个工作日后即可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