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结婚登记办理流程
1.满足结婚登记条件首先要满足结婚登记的条件,否则不予办理。男方须满22周岁,女方须满20周岁。且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双方更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本地预约/网上预约为了避免结婚登记当天过多的等待和高峰,事先可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预约登记时间。一般提早一个月即可,如果是特殊的日子须提早半年预约。上海市民政局官网还提供结婚登记网上预约功能。网上预约需要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按30天计算)之内的工作日。当事人网上预约时,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为上海市户籍。届时根据预约号和身份证号可查询预约状态。
3.须提交的证件
(1)双方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大2寸的规格为6×4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照片可自行在其他照相馆拍摄。
4.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