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病残儿医学鉴定办理位置在各级人口计生委。
1.申请人向所在乡(镇)人口计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乡(镇)人口计生办调查核实后,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报县人口计生委;
3.县人口计生委组织进行初步审核后,将申请人及子女名单送交申请人所在单位张榜公布,对符合条件者上报市计生委。
4.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意鉴定的市人口计生委组织病残儿鉴定组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或不能确诊的,可申请省级病残儿鉴定组专家进行医学鉴定。
5.省级鉴定结果以《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和文件形式通知市、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及申请鉴定人。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适用范围:郑州市户籍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病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