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22-23240777。
1、申请人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2、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核后。
3、填写《天津市老年人优待证》并报到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本市户籍,户籍所在地申请,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给予办理绿色《老年优待证》;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给予办理紫红色《老年优待证》。凭证享受相应优待政策,如医疗优先、地铁折扣、景点门票减免等。
办理材料: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一张,到户口所在地街镇民政部门(生态城第三社区中心民政窗口)办理。
1、老年人户口簿。
2、身份证。
3、1寸免冠照片一张。
(一)60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天津市老年优待证》(绿色)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游览公园时,购买门票半费(不含园内门票)。
2、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物点、观看日场电影等购买门票一律半费。
3、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实行挂号优先、治疗优先、取药优先,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4、收费公共厕所免费。
5、乘坐地铁购买普通储值票享受八折优惠。
6、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证实行半价。
7、参观广播电视塔门票半价。
8、乘坐市内公交车可购买月票,公交车内设老年人座席。
9、老年人按规定优先购买火车票、优先检票进站上车。
10、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各级法院应当依法优先受理、审理、执行。老年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依法可以缓缴、减缴或免缴诉讼费。
11、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对需要获得法律帮助的老年人应当优先提供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12、对老年人居住的直管公产房屋实行优先登记、修缮。
13、商业企业、生活服务业及社区便民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
(二)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天津市老年优待证》(紫红色)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1、游览公园免收门票费(不包括园内门票)。
2、参观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文物点,除特别展览和专题展览门票半价外,一律免费。
3、观看日场电影享受半费优待。
4、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实行挂号优先、治疗优先、取药优先,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5、收费公共厕所免费。
6、乘坐地铁购买普通储值票享受七折优惠。
7、公共图书馆办理图书借阅证实行半价。
8、参观广播电视塔门票半价。
9、乘坐市内公交车可购买月票,公交车内设老年人座席。
10、老年人按规定优先购买火车票、优先检票进站上车。
11、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各级法院应当依法优先受理、审理、执行。老年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依法可以缓缴、减缴或免缴诉讼费。
12、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代书;对涉及老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刑事自诉案件、民事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减半收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13、对老年人居住的直管公产房屋实行优先登记、修缮。
14、商业企业、生活服务业及社区便民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