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能立户吗
首先分户要具备相应条件:
1、分户申请人为该户口簿户籍载明所在登记人;
2、分户申请人为已婚登记成年人;
3、要求分户的户口簿所载户籍未被公安行政机关冻结;
4、该户口簿户籍处不动产房屋为可经析产后分别独立使用。
二、单独立户需提交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4、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安排本人居住且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房屋使用证》及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新家庭成员的名单。(收原件)
6、属结婚的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属离婚的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或权威有效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8、办理流程: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