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河东道路28号一楼车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