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属市内院校的由学校派专人统一转送至我中心;属外省市院校的由学校统一邮寄或派送,不得交由个人携带。改派后的档案可由单位或所在地人社局密封转递至我中心。毕业生个人档案存档与流动人员存档条件要件一致、毕业生个人档案转出与流动人员档案转出条件要件一致。
1、窗口申请或快递邮寄给办理结构。
2、处室审核。
3、窗口办结。
来源:沈阳政务网(zwfw.sheny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