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包括: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28条、第34条、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53条、第54条;《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第37条、第38条;《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第46条、第47条、第6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