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纸质审查——决定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
五、办理条件
a)具备企业法人资格;b)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c)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符合要求的船舶运力,详见水路运输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表(附录D);d)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e)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f)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六、办理机构
东丽区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