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等事项的户口在安丘市的中国公民。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必须如实回答工作人员提出的询问。
2、交验申请人18位号码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48×33MM)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2份和相同规格照片2张。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三、办理依据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四、收费标准
按照财政部、公安部收费标准,工本费30元,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
五、办结时限
手续齐全,10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