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1)本住所地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2)需提交的证明、凭证合法、有效的;3)机动车通过查验的。
二、办理机构
揭阳市揭东区公安局
三、办理时限
2(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揭东区金凤路机动车检测站
五、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10年)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0年)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六、办理材料
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内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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