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黑色笔迹,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有效期内
有效期内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近期开具,加盖派出所公章
三、办理地点
广东省英德市英城浈阳路156号
四、法律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
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无犯罪记录;(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