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小型的餐饮办理执照的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临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同一食品经营经营者在两个及以上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不同地点或场所分别办理许可证。食品经营经营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就餐场所明显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二、申请步骤
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
2、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填好《个体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名称核准。
3、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写《个体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4、如果是代办,需要填写《委托代理人证明》。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如果效率比较高的单位,当天就可以拿到执照了。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是不收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