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三十五条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第三十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审批超限运输申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勘测通行路线,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可以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协议,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制定的加固、改造方案,对通行的公路桥梁、涵洞等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必要时应当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监管。
1.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件(被授权委托人应当与经办人相符)
2.承运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托运方委托承运货物的证明材料
4.车辆载货时总体轮廓图(或照片,确属不可解体超限物件证明、重量证明材料)和护送方案(属于Ⅲ类大件运输,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需提供,护送方案应当包含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相关内容)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运输企业在系统注册时提交该项材料经相关部门验真并保留在系统中,该企业运输车辆提交申请时均不需要再提供该项材料)
6.车辆道路运输证(含牵引车和挂车,需具备大件运输资质及在年检有效期内;临时牌照的,提供企业运输资质材料)
7.车辆行驶证(含牵引车和挂车)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
抚顺市新抚区礼泉路4号抚顺路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