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林木所有权没有争议;2、没有超过采伐限额;3、方式和更新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4、主伐的森林、林木必须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生长量和工艺成熟指标。
二、办理材料
准确填写,内容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森林采伐规划设计》要求,内容准确、填写清晰并加盖有调查资质单位公章。
符合《造林更新设计》要求,内容准确、填写清晰并加盖有造林资质单位公章。
与原件相符,内容清晰、标识清晰。
内容准确,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采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木才必须提供
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树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
三、办理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大道陆丰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四、办理机构
陆丰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