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山东济宁生育津贴领取的天数
一胎生育:顺产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晚育的(女职工24周岁以上且初次生育)产假增加6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产假增加15天。
二胎生育:顺产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产假增加15天。
二、注意事项
1、职工生育或引流产在生育定点医院进行电子备案,生育医疗费或计划生育手术费在职工所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即时联网结算。
2、参保单位应于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出院后6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3、参保职工对生育津贴支付数额有疑议,应及时向参保单位提出,参保单位在60天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4、参保单位漏报、少报职工停发工资天数和缴费工资,给职工生育津贴造成损失的,由参保单位负责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