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应亲自到场申请登记,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2、购房发票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需提供房款结算补充协议或证明;
3、领取住房补贴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登记,保障对象非单方的,应当由夫妻共同申请登记;
4、共有人为夫妻的,应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等证明材料;
5、不能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的,应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复印件或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