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5、办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办理条件:
1、电动自行车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
2、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3、该业务需交验车辆